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上海海男服饰有限公司因出售不合格产品被上海市金山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处分。
上海市金山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分信息(沪市监金处〔2022〕5 号)显现,上海海男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为一家从事服装和日用百货出产出售的企业。涉案内裤系当事人从浙江四季青服装商场买进之后,再自行包装并贴上当事人的产品标签后进行出售,涉案商品名称:内裤;规格型号:L175/100 XL180/105;标称出产单位:上海海男服饰有限公司;等级:合格品;出产日期/批号:902N1076。涉案20寸拉杆箱系当事人从浙江四季青服装商场买进之后,再自行包装并贴上当事人的产品标签后赠送给了遂宁市船山区天都男装店,涉案商品名称:20寸拉杆箱;规格型号:---;标称出产单位:上海海男服饰有限公司;等级:合格品;出产日期/批号:---/货号:711A1111。
据了解,2022年3月21日和6月28日,上海市金山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的四川省商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相关移交单显现,上述内裤、拉杆箱产品分别被检出纤维含量项目、振动冲击功能项目不合格。
当事人出产经查验断定不合格的内裤及20寸拉杆箱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则,构成了出产者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则,上海市金山区商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中止出产、出售不合格产品,并决议对当事人处分如下:罚款2598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552元。